【死因研訊】疑「開漏藥」鄧桂思換肝後亡 專家指涉事醫生應有專業知識開藥
撰文: 陳曉欣
發布時間: 2024/04/22 14:50
最後更新: 2024/04/23 10:00
2017年聯合醫院兩名醫生疑「開漏藥」,致患有腎病及乙型肝炎帶菌者女病人鄧桂思兩度換肝後去世,死因庭研訊今(22日)續。腎科專家證人雷聲亮供稱,涉事醫生應有足夠專業知識在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同時開抗病毒藥;肝科專家指,研究顯示即使慢性乙肝病人服用高劑量類固醇短至一周,亦建議醫生處方抗病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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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鄧桂思(終年44歲),死者女兒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醫管局、醫生林治崑以及陳小劍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醫管局中央腎科委員會主席雷聲亮,今以腎科專家證人身分於死因庭作供。根據早前證供,醫生林治崑曾於2017年1月,處方40毫克類固醇治療死者的甲型免疫球蛋白腎炎,醫生陳小劍則於同年2月減低劑量,即每兩周減5毫克。
雷稱,兩名醫生的治療方案無誤,但20毫克以上類固醇及連續服用4周屬於高劑量,因死者是乙肝帶菌者,醫生應同時處方抗病毒藥,以減低死者的乙肝復發風險。雷認為,2名醫生經驗豐富,應有足夠專業知識知道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須處方抗病毒藥。雷指,因死者沒服用抗病毒藥,很大可能導致她後來乙肝爆發,繼而肝衰竭。
對於事發時醫管局未有針對癌症病人以外的處方抗病毒藥指引,雷表示處方抗病毒藥屬廣為人知的知識,太多指引反而令醫生難以遵從。
早前醫生林治崑的紀錄顯示,林已向死者解釋處方6個月類固醇的利弊,死者已同意療程。雷認為一份良好的醫療檔案,醫生應詳細紀錄診症時向病人解釋了哪些利弊,包括服用類固醇可能引致的嚴重潛在併發症。
雷稱,雖然事發時腎科醫生不在可處方抗病毒藥的列表上,但雷指醫生可建議病人以自購藥物形式買藥,或與肝科醫生商量病人是否符合處方藥物條件。
2名涉事醫生代表律師傳召中文大學醫學院教授、腸胃肝臟科醫生黃麗虹以肝科專家身分作供。黃供稱,她與團隊曾研究服用不同皮質類固醇劑量,對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爆發乙肝的風險,並於2019年在《國際肝臟》期刊發表論文。
黃指,研究屬於回溯型,研究對象為2001至2004年醫管局約8萬和約5,000名非慢性及慢性乙肝病人。研究顯示,慢性乙肝病人爆發肝炎風險為7.8%,非慢性乙肝病人爆發率則為4.2%,研究結論是即使慢性乙型肝炎病人服用高劑量類固醇的時間短至一周,亦會增加爆發乙肝的風險,病人應獲處方抗病毒藥。
黃認為,以死者入院前已服用20至40毫克類固醇近10周的情況,參照研究結果死者的乙肝爆發率是1.5%。黃同意死者因未被處方抗病毒藥,導致乙肝復爆發的主因。
聆訊明(2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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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